一、申请人条件
具有本地户籍,持有残联核发的有效残疾人证,16-60周岁智力残疾人,病情较为稳定的精神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自理困难的重度肢体和视力(一、二级)残疾人,在机构接受托养服务(日间、全日制、居家服务)。
二、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月都可申请托养服务,托养补贴定期划拨给服务机构(高新区每季度划拨一次,姑苏区每半年划拨一次)。
三、申请材料
户口本、残疾人证、经申批的托养服务申请表,残疾人与机构的托养服务协议。
四、办理流程
1.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自愿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托养服务申请表;
2.经社区残联初审后,报街道残联复审,区残联审核批准,托养服务机构凭审核批准的托养服务申请表和托养服务协议向区残联申报,区残联审核汇总后报市残联,经市残联审定后,市财政划拨补贴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