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残联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江苏省残联的有力指导下,全面推进各项残疾人工作提质增效,奋力推动苏州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
一、康复
持续推进残联系统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完成20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其中孤独症机构12家)。深化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依托残疾人之家、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场地嵌入式建设13家孤独症社区日间照料点。创新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模式。规范提升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水平,改造提升全市19个残疾人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点。
2025年,全市共计6451名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为8692名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残疾人康复机构92个,其中,康复机构在岗人员2118人,其中,管理人员218人,业务人员1720人,其他人员180人;全年完成康复管理人员培训745人次,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3256人次。
二、教育
深入实施《江苏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切实保障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省级文件,完善出台《关于调整苏州市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教育补贴标准等事项的通知》(苏残字〔2025〕74号),规范在校就读的苏州籍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教育补贴发放程序和办法,并通过“智慧残联”平台教育专项补贴模块,实行线上申请审核,规范工作流程,利用残疾人信息调查、工作人员入户走访等时机,认真做好教育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到符合要求学生应报尽报,按时发放。
2025年,全市共有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个,在校生110人,毕业生20人,毕业生中1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三、就业
认真落实新一轮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就业环境,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2025年,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1820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1093人,农村新增就业727人。截至2025年底,全市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29906人,其中按比例就业12812人、集中就业4778人、个体就业(含创业)1644人、公益性岗位就业2009人、辅助性就业1913人、灵活就业(含社区、居家就业)5098人、从事农业种养加1652人。
2025年,全市新增实名制培训残疾人1226人,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为225人次残疾人赋能。全市共有保健按摩机构131个,医疗按摩机构16个。开展“美丽工坊”残疾妇女就业增收项目,本年度累计安置145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250户残疾人就业。全市建成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调配中心13家,入库135个项目。
四、社会保障
加强与民政部门协作,加强数据比对并及时更新数据库,每月定期共享困难人群数据。联合市医保局、市人社局扎实做好长护险、居民医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优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政策衔接。
不断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全市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各级各类机构339个,为5193名16~60周岁无业精神、智力和一级、二级肢体、视力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截至2025年底,73675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41948名残疾人领取养老金。60岁以下参保的14504名重度残疾人中,14504人享受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占比100%。17223名非重度残疾人享受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
五、宣传文化
加强“苏州残联”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自有新媒体建设,不断提升正面宣传和政治引领能力。
协调推进我市残疾人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赴北京故宫展出。选送节目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其中评弹《苏州好风光》作为江苏省入选全国残疾艺术汇演三个节目之一。音乐剧《花开河西巷》进高校巡演4场,并赴北京展演,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全市社区型残疾人文体活动兴趣团队(小组)展评活动,共收到舞蹈、声乐、曲艺、综合类节目作品103件,手工艺类作品39件,其中13个节目开展集中展评。组织开展第一届残疾人题材短视频创作征集展示活动,共收集到短视频作品47件。经过专家评委的评选,共选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9个。
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电视手语栏目1个,各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6个,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158场次。
六、体育
持续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体育工作,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强化残疾人群众体育,不断满足广大残疾人对康复健身的需求。参加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获得23金、12银、6铜的成绩,充分展示苏州残疾人体育风采。落实巴黎残奥会及上一届国家残运会、省残运会获奖运动员的奖励工作。2025年共举办县级及以上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205次,参加活动总人次达7200余人。
七、维权
紧扣残疾人权益保障主线,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与信访工作。深入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民法典》宣传月、社区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法治理念走近残疾人身边;推动新建地铁线路无障碍专项验收前置;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精准筛查重点人群,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025年,全市县级及以上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5次,政协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2次,市本级及各县级市、区残联办理建议、提案20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42次。
截至2025年底,实现全市11个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00%达到标准化建设,持续落实好维权律师每月固定接待日,全年接待265人次。
2025年,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查105次,无障碍培训650人次,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410户。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或促进队伍 10个,共有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或促进员 334人,其中残疾人督导或促进员156 人。
按国家标准,为1949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八、组织建设
与社工部、民政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残协建设提出规范化要求。截至2025年底,全市村(社区)残疾人协会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全市需建立残协的村(社区)2050个,完成残协规范化建设的为2050个,建成率为100%,残协主席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的2050个,占比100%,所有残协均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
截至2025年底,市县乡残联实有工作人员414人,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总计2171人。
截至2025年底,全市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48个,其中市级5个、县级43个;全市共有登记助残社会组织83个。
九、服务设施
加强各级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截至2025年底,已建成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3个,总建设规模9.23万平方米,总投资4.45亿元;已建成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5个,总建设规模6600平方米,总投资2520万元;已建成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2个,总建设规模6250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