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补充公示:
1.马艳英,女,1971年9月16日,汉族,群众,上海人,心理学博士,现任苏州市骥德康复服务中心行政负责人,拟任苏州市骥德康复服务中心理事,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2.章璐,女,1969年2月13日,汉族,群众,苏州人,社会学硕士,原昆山智慧党建工作服务中心职员,现拟任苏州市骥德康复服务中心监事。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4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717号阳光大厦2号楼306(邮编:215000);联系电话:0512-67239422;信箱474317262@qq.com。
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