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志愿者招募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与目的
为规范本基金会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考核、激励全流程管理,弘扬人道主义与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志愿精神,保障残疾人、志愿者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助残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基金会章程,结合扶残助残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以本基金会名义组织的个人志愿者、团体志愿者;覆盖康复帮扶、助学助行、无障碍改造、物资发放、公益募捐、残疾人心理关爱、活动会务、宣传回访、入户走访等全部助残志愿服务;基金会各部门、项目部、合作执行机构、志愿者服务队均遵照执行。
第二章 志愿者招募
第三条 招募渠道
实行常年常态化招募 + 项目临时定向招募相结合:
1.线上渠道:基金会官网、公众号、本地志愿服务平台、残联志愿系统发布招募公告;
2.线下渠道:社区、高校、企事业单位、特教机构、残联合作单位定向推介;
3.合作渠道:社工机构、公益联盟、专业协会定向招募法律、心理、康复专业志愿者。
第四条 招募公告必备内容
岗位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时长、技能要求、年龄条件、风险提示、基础保障、报名方式、联系方式、隐私管理承诺。
第五条 志愿者准入基本条件
1.年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4–18 周岁未成年人须监护人书面同意并陪同参与适合年龄的简易志愿活动;
2.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认同扶残助残宗旨;
3.身心健康,能匹配对应岗位体力、心理要求;入户、康复、户外走访岗位无传染性疾病;
4.遵守法律法规、基金会制度,服从统一调度管理;
5.尊重残疾人,具备基本同理心,无歧视言行;
6.专业岗位(康复、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医疗辅具适配)需提供对应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 志愿者招募程序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募志愿者,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会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开展招募工作;由申请部门对拟招募的志愿者进行面试,确定人选,并报本会志愿者主管部门备案。
2.凡符合条件并志愿从事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可通过网络、电话或直接到基金会所在地提出申请,填写《助残志愿者登记表》, 或进行集体登记。提供相关的基础信息及可参加志愿服务的类别、方式、时间等必要信息。
3.本会志愿者主管部门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4.审核合格后,本会与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联系并确定志愿者的工作范围、工作计划等相关事宜。
第七条 不予招募情形
1.存在虐待、侵害残疾人相关不良记录;
2.隐瞒病史、无资质冒充专业人员;
3.以志愿者身份推销产品、开展商业宣传;
4.曾在本基金会或其他公益组织存在严重违规、泄密、滋事记录。
第三章 志愿者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志愿者权利
1.知情权:完整知晓服务内容、地点、时长、潜在风险、保障措施;
2.培训权: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3.保障权: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4.建议权:对基金会组织的志愿者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5.证明权: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实时登记服务时长,开具志愿服务时长证明;
6.退出权:可书面申请暂停或注销志愿者注册身份。
7.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 志愿者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宣传人道主义,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扩大本会的社会形象和影响;
3.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如有信息变更及时联系修改;
4.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协议约定的义务,完成志愿服务;
5.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6.退出志愿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
7.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以及规定的不得向外传播的信息;
8.不得向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索取、变相索取报酬;
9.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10.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四章 志愿者服务管理
第十条 服务内容
1.协助本会开展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宣传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知识、技能服务;
2.协助开展服务残疾人的其他社会活动;
3.经基金会及志愿者双方协商认可的其他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 助残服通用行为准则
1.平等称呼,禁用歧视词汇;
2.帮助盲人先轻声示意,牵引手肘,清晰提示台阶、障碍物;
3.面对轮椅使用者蹲下平视交流,不倚靠、踩踏轮椅;
4.沟通听障人士耐心手势、文字交流,不大声吼叫;
5.涉及精神、智力残疾人避免刺激话题,不围观、不调侃;
6.拍摄残疾人、记录事迹必须取得本人 / 监护人《肖像使用授权书》,宣传材料脱敏处理隐私信息。
第十二条 志愿者培训管理
对于志愿者,可通过初次培训、阶段性培训和临时性培训等方式,进行权利义务、服务理念、服务态度、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十三条 服务时长登记管理
1.每次活动现场签到,活动结束由负责人统一登记服务时长、服务内容、服务评价;
2.电子档案实时更新,同步至志愿服务平台;
3.时长认定标准:实际在岗服务计入时长,往返路途不计;培训、表彰会议减半计入;
4.志愿者可随时申请查询个人累计服务时长。
第十四条 志愿者退出管理
自愿退出的志愿者,须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凡具有以下行为者劝其退出志愿者队伍: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会章程、规章制度,给志愿者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
(二)以本会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志愿服务义务,长期不参加活动的。
第十五条 志愿者资格注销
对拒不履行义务或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由于未遵照相关规定对服务对象、志愿者组织或其他志愿者造成损害的,视情节轻重,可对其进行警告、取消志愿者身份,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志愿者档案管理
1.实行一人一档,电子 + 纸质双存档。
2.档案包含: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志愿服务协议、培训记录、服务时长台账、考核评价、退出 / 清退记录。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苏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三届四次理事会修改通过后执行。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填表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志愿者注册编号:SZZYZ-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性别:□男 □女 年龄: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微信账号: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
作单位/就读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学历:□小学 □初中 □高中 / 中专 □大专 □本科 □硕士及以上
专业技能资质:□无 □医护护理 □康复治疗 □心理咨询 □法律法务 □社会工作 □特殊教育 □摄影文案 □驾驶 □其他________
是否持有驾驶证:□是 □否 驾龄: 年
紧急联系人姓名:_______ 紧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1.意向服务岗位(可多选):□爱心物资整理发放 □残疾人家庭入户走访慰问 □残疾儿童康复陪伴辅助□残疾人心理疏导 □残疾人法律援助 □助残活动会务、现场引导□公益宣传、摄影、文案、短视频制作 □线上筹款协助 □家庭无障碍改造回访
2.可固定服务时间:□工作日白天 □工作日晚间 □周末全天 □仅节假日单次临时活动每月可提供志愿服务时长:____小时
3.意向服务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是否接受下乡、入户走访服务:□是 □否
5.是否愿意参加助残专业技能培训:□是 □否
1.本人自愿加入本基金会助残志愿者队伍,认同扶残助残公益宗旨;
2.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侵害、虐待残疾人相关不良记录;
3.本人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胜任申报岗位志愿服务工作;
4.自愿严格遵守《苏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志愿者招募及管理办法》,尊重残疾人,严格保护残疾人隐私,绝不私自拍摄、传播残疾人影像、家庭、病历信息;
5.不以基金会志愿者身份开展商业推销、私下募捐、营利宣传等活动;
6.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勾选本栏:□监护人已知悉并同意本人参与志愿服务。
本人签字:____________
监护人签字(未成年人必填):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