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基金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苏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下面简称“基金会”)新闻发布与舆情应对工作,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畅通媒体沟通与社会公众沟通渠道,主动正面宣传残疾人公益事业、基金募集、帮扶救助、公益项目实施等重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舆情事件,维护基金会公信力和社会形象,保障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结合本基金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新闻发布、媒体采访对接、舆情回应、信息对外公示等所有对外宣传沟通工作,覆盖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各专项公益项目及合作机构的对外信息发布行为。
第三条 工作原则
1.坚持党性原则、政治引领、实事求是,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宣传、公益慈善、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严谨规范的原则,主动发声、正面引导,杜绝虚假宣传、片面解读、随意表态。
3.坚持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原则,规范对外信息发布权限,杜绝多头发声、私自发声,保障对外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严肃性。
4.坚持舆情前置防范、快速处置原则,常态化监测舆情、预判风险,高效回应社会疑问,妥善化解负面舆情。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设置
第四条 组织管理架构
基金会新闻发布工作由理事会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秘书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落实工作,统筹对接媒体、整理发布素材、落实舆情处置、归档工作资料。基金会党建、办公室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分工明确、联动高效的新闻发布工作体系。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设置
1. 设立首席新闻发言人,由基金会理事长担任,全面负责基金会重大事项、重要政策、重点项目、突发事件、敏感舆情的对外发布和权威解读。
2. 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由或秘书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动态、常规公益活动、基金使用情况、救助工作等常规信息发布,协助首席发言人开展工作,首席发言人缺位时全权履职。
3. 设立新闻联络专员,由办公室专人担任,负责媒体对接、采访登记、素材收集、资料归档、舆情日常监测、发布流程跟进等基础性工作。
第六条 发言人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规矩,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公益行业素养。
2.全面熟悉基金会章程、业务工作、项目运作、基金管理、助残政策及行业动态,掌握核心工作流程。
3.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临场应变和文字把控能力,逻辑清晰、作风严谨、敢于担当。
4.严守保密纪律,具备较强的舆情风险预判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 核心工作职责
第七条 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1.统筹负责基金会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围绕助残公益、基金募集、项目落地、困难帮扶、荣誉成果、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宣传发布。
2.统一对接各级新闻媒体,受理媒体采访、咨询、调研申请,规范采访流程,统筹安排采访活动,精准传递基金会工作信息。
3.权威解读残疾人公益政策、基金会管理制度、公益项目规则、善款募集与使用情况,主动公开公益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4.实时监测、研判涉基金会、残疾人公益领域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5.牵头处置涉基金会负面舆情、突发事件、争议问题,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对外发声、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质疑。
6.定期向理事会、主管单位汇报新闻宣传、舆情动态、媒体对接工作情况,报送工作总结与风险分析报告。
7.组织开展内部宣传、舆情应对、新闻礼仪等培训,规范全员对外发声行为。
第八条 联络专员工作职责
负责日常舆情巡查、媒体台账管理、采访资料整理、新闻稿件初审、发布流程跟进、工作档案归档,配合新闻发言人完成各类新闻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
第四章 新闻发布管理规范
第九条 发布内容范围
1.常规发布内容: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公益项目开展情况、助残帮扶成果、爱心捐赠公示、志愿者服务活动、行业交流、荣誉表彰等正面工作动态。
2.政策解读内容:国家及地方残疾人保障政策、公益慈善捐赠政策、基金管理使用规范、项目申报流程等公众关切政策信息。
3.重点专项内容:重大公益募捐活动、大型助残项目、专项救助行动、公益合作项目推进情况。
4.舆情回应内容:公众咨询、媒体关注、网络热议的相关问题,不实信息澄清、负面舆情回应说明。
5.突发事件内容:涉基金会的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后续整改安排、工作进展说明。
第十条 禁止发布内容
1.涉密工作信息、未公开决策文件、内部敏感工作资料。
2.残疾人个人隐私信息、受助对象个人信息及隐私影像资料。
3.未经核实、未经审批的信息、猜测性言论、主观评价性内容。
4.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可能引发负面舆情、损害基金会形象的内容。
5.尚未定论的争议事项、正在核查中的问题、未公布的整改方案。
第十一条 发布形式
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元化发布形式,包括: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官方网站公告、公众号推文、短视频发布、新闻通稿推送、书面答记者问、线上舆情回应、专题访谈等。
第十二条 发布流程
1.选题拟定: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重点项目推进、舆情动态、媒体需求,确定新闻发布主题和内容。
2.素材编撰:由秘书处牵头撰写新闻通稿、背景资料、答疑口径、图文素材,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表述规范。
3.层级审核:所有对外发布内容实行三审制度,联络专员初审、秘书长复审、新闻发言人及分管领导终审,重大事项需报理事会、主管单位审批。
4.组织发布:根据确定的形式、时间、渠道开展发布工作,规范媒体接待、现场组织、采访对接流程。
5.后续跟进:发布后跟踪媒体报道、舆论反响,收集公众反馈,做好资料归档和效果复盘。
第五章 媒体采访与沟通管理
第十三条 采访对接规范
1.所有媒体采访、调研、约访需求,统一由秘书处联络专员登记受理、统一对接、统一安排,严禁工作人员私自接受媒体采访、私自对外表态。
2.接到采访需求后,第一时间梳理采访主题、核心问题,报请新闻发言人审定,确定受访人员、应答口径、采访形式。
3.采访过程严格按照审定口径作答,不随意延伸话题、不发表个人观点、不泄露未公开信息。
4.采访结束后,及时核对报道内容,留存采访素材、报道原文,做好台账归档。
第十四条 媒体关系维护
建立常态化媒体沟通机制,搭建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沟通渠道,主动推介助残公益工作亮点,传递公益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六章 舆情监测与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 日常舆情监测
建立全天候舆情监测机制,由联络专员每日巡查各大网络平台、社交渠道、媒体平台,重点监测涉基金会善款使用、项目实施、救助服务、工作作风等相关舆情,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第十六条 分级处置机制
1.一般舆情:零星网友咨询、常规疑问、轻微负面言论,由联络专员整理口径,24小时内回应解答、妥善化解。
2.较大舆情:局部传播、关注度较高、存在争议的舆情,由新闻发言人牵头研判,制定回应方案,12小时内权威发声,澄清问题、回应关切。
3.重大舆情:大范围传播、恶意炒作、引发社会热议、影响基金会公信力的舆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理事会及主管单位,第一时间发布官方声明,快速核查处置,持续跟进舆情动态,做好后续整改和公示工作。
第十七条 舆情复盘总结
每起舆情处置结束后,及时开展复盘分析,梳理问题短板,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应对口径,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第七章 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 统一发声纪律
严格执行统一口径、统一发布规定,除新闻发言人及授权人员外,基金会其他工作人员无权对外发布、解读、回应相关工作信息。未经授权私自接受采访、私自对外发声、泄露内部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九条 保密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泄露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残疾人及受助对象个人隐私,严禁传播未经审定的内部文件、决策信息、核查进展。对违规泄密、私自传播信息引发舆情风险、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第二十条 职业行为规范
新闻发言人及工作人员开展对外宣传、媒体对接、舆情回应工作时,必须严谨务实、文明规范、客观公正,杜绝敷衍推诿、随意表态、情绪化回应,维护公益机构良好形象。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制度适配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新闻宣传、公益慈善、舆情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单位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根据工作形势和政策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苏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三届四次理事会通过后执行。未尽事宜由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