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
适配服务操作方案》的通知
姑苏区、虎丘区残联: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现将《苏州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操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2月8日
苏州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
适配服务操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苏残字〔2016〕8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现结合姑苏区、虎丘区实际,制定操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体系
建立苏州市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中心(苏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区残联(区级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街道(镇)辅助器具服务点的三级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体系。
苏州市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中心(苏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负责年度经费预算和资金安排;编制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产品目录;对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基层开展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进行检查指导、能力提升和质量监督;推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规范化建设等。
区残联(区级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负责对街道(镇)提供的辅助器具需求调查登记进行审核以及组织适配评估,提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意见,指导残疾人根据《苏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产品目录》选择具体产品;负责确定各类型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并对定点机构开展的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对街道(镇)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管理等。
街道(镇)辅助器具服务点:负责做好辖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申请登记并协助区残联(区级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做好需求评估和残疾人辅具产品选择工作;协助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做好辅助器具配发服务;协助做好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售后回访和信息反馈工作等。
二、确定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
根据《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暂行办法》规定,由区残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各类别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包括假肢矫形器、助听器、助视器和其他辅助器具四类,每个类别至少一家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负责承接区残联(区级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适配评估,根据残疾人的选择做好产品采购、使用指导、售后服务、定期回访等工作。
三、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产品目录
根据《苏州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建立苏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产品目录。邀请辅助器具生产企业或辅助器具生产企业指定的苏州地区唯一经销商加入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产品目录单位,积极参与辅助器具产品供应,按照公开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企业申报产品种类及型号,并提供最优惠价格和服务承诺,苏州市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中心(苏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对申报企业及申报产品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后与辅助器具生产企业签订《苏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产品目录协议》。
目录应尽可能丰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产品信息,以满足残疾人不同层次的康复需求。如残疾人确因需要选择目录以外的产品,必须经由区残联(区级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审核同意,方可享受补贴。
四、规范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流程
按照个性化、专业化和便捷化的原则,实行按需评估、个性化适配。适配服务流程为:
(一)助视器、助听器、假肢矫形器类辅助器具
1.申请。残疾人或监护人携带好户口簿、残疾人证、低保证、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街道(镇)辅助器具服务点提出申请。
2.审核评估。街道(镇)辅助器具服务点将申请材料作提交至区残联(区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区残联(区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审核后转介至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开展功能评估并将评估意见提交至区残联(区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区残联(区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确认后协助残疾人选定具体辅助器具产品。
3.适配服务。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在残疾人选定辅助器具产品后,及时进行产品采购、安装、配发和使用指导等服务(行走不便的可提供上门服务)。
4.回访服务。辅助器具适配完成一个月后,由区残联(区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对适配服务情况和辅助器具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对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充分听取残疾人意见,及时将意见反馈给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和辅助器具生产企业,由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开展相应的售后服务。
5.补贴结付。辅助器具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以每个季度为节点、将苏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签收单、苏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评估表、产品发票复印件送至区残联结算。
(二)其他类辅助器具
1.申请评估。残疾人或监护人携带好户口簿、残疾人证、低保证、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街道(镇)辅助器具服务点提出申请。街道(镇)辅助器具工作人员做好申请登记、审核并完成初步的需求评估,协助残疾人初步选择具体辅助器具产品。
2.审核。街道(镇)辅助器具服务点将审核材料递交至区残联(区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区残联(区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确定后将适配信息转介至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
3.适配服务。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及时进行产品采购、安装、配发和使用指导等服务(行走不便的可提供上门服务)。
4.回访服务。辅助器具适配完成一个月后,由区残联(区辅助器具服务分中心)对适配服务情况和辅助器具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对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充分听取残疾人意见,及时将意见反馈给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和辅助器具生产企业,由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开展相应的售后服务。
5.补贴结付。辅助器具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以每个季度为节点、将苏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签收单、苏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评估表、产品发票复印件送至区残联结算。
五、切实做好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的宣传推广
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政策的宣传,通过印制相关辅助器具政策手册和宣传画等,在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或服务窗口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利用各类媒体进行政策的解读、报道,扩大公众知晓度。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要加大辅助器具产品的展示推广,定期组织辅助器具展示展览、实物体验等服务,帮助残疾人更好地了解各类辅助器具的性能和特点。同时加快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辅助器具信息化服务水平,开发辅助器具服务管理系统,推广网上辅助器具服务,使残疾人更全面地了解辅助器具政策和产品,提供更便捷的辅助器具服务。
本操作方案其他市(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