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苏州市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
3.已购买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有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凭证,经当地残联审批或公安机关上牌的合法车辆。
下列对象不得享受补贴:
1.非本市户籍人员;
2.非下肢残疾人;
3.有机动轮椅车但无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4.驾驶电动轮椅车、拖拉机、汽车等不符合规定车型标准的残疾人。
二、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31日之前,超过时间不予办理。
三、申请材料
1.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本人1寸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及复印件1份;
4.购车凭证(包括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符合补贴条件的下肢残疾人车主,携带本人照片、身份证、残疾人证、购车凭证及其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残联申请燃油补贴,填写《江苏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签署承诺书;
2.各县(市、区)残联审核通过后,于每年12月底前采用银行卡转账形式一次性发放给残疾人本人。